关于开展无为市第十六届文明村镇、第六届 文明社区、第十七届文明单位 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0-11-04 15:55:40
各镇党委、政府,无为经济开发区(高沟电线电缆产业园)党工委、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办,市直、驻无各单位:
为全面深入推进全市文明创建工作,丰富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今年将在全市开展无为市第十六届文明村镇、无为市第六届文明社区、无为市第十七届文明单位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1.无为市市级文明村镇。符合市级文明村镇创建标准的镇和行政村,可申报市级文明村镇。
2.无为市市级文明单位。符合市级文明单位创建标准,实行独立核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的党政群团机关及其基层单位、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事业单位均可申报市级文明单位。
3.无为市市级文明社区。符合市级文明社区创建标准,在创建活动中取得显著成绩,社区居民认可,能够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社区,可申报市级文明社区。
4.全市中小学纳入文明校园评选,不纳入文明单位评选。
5.按照届期申报制的原则,已命名的第十五届无为市文明村镇、第五届无为市文明社区、第十六届无为市文明单位,均需对照条件重新申报。
6.按属地管理原则,各镇对照创建标准,积极组织镇属辖区范围内非公企业申报文明单位工作。
7.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
(1)申报前一年内领导班子成员因严重违纪、违法犯罪被查处,受到撤职(含)以上党纪政纪处分,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申报前一年内计生工作未达到市政府目标管理考核要求的;
(3)申报前一年内发生较大影响的群体事件、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重大刑事案件、重大交通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和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
(4)申报前一年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领导班子成员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二、申报办法及程序
1.自荐申报:各申报村镇、社区、单位在认真组织自评后,于9月30日前向市文明办提交申报报告和申报表(一式一份),并将电子稿发至wwxwmb@126.com邮箱。
2.检查验收:市文明办拟于10月初对申报的村镇、社区、单位进行明查和暗访,并征求纪委(监委)、卫健委、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分局、信访局、市监局等部门意见后综合评估,提出建议名单,报市文明委审批。
3.审批公示:市文明委审议批准后,将在市属主要媒体公示。
4.命名表彰:公示无异议,市级文明村镇、文明社区以市文明委名义命名表彰;市级文明单位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命名表彰。
三、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此次申报推荐工作,是参与芜湖市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评选工作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推进全域文明工作的需要,各镇、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要抓住申报推荐这一契机,发动基层广大干部群众进行创建工作再动员、再教育,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创建活动,通过深入细致、扎实有效的工作,进一步提高创建工作水平。
2.认真组织实施。各镇、各单位要把此次评选工作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抓手,作为承担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使命任务的重要载体,作为全面检阅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成果的重要方式。各镇、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统筹安排,有序推进,认真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提升实效,进一步推深做实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3.确保评选质量。各镇、各单位要熟悉创建标准,对照标准查漏补缺,提前做好基础性工作。要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和时间要求,层层把关,优中选优,积极组织开展申报推荐工作,真正把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工作基础扎实、创建成绩突出、具有示范作用的村镇、单位、社区推荐评选出来。
附件:1.无为市市级文明单位申报表
2.无为市市级文明镇申报表
3.无为市市级文明村(农村社区)申报表
4.无为市级文明社区申报表
5.《无为市市级文明单位考核指标计分表》
6.《无为市市级文明镇考核指标计分表》
7.《无为市市级文明村(农村社区)考核指标计分表》
8.《无为市市级文明社区考核指标计分表》
无为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9月8日
来源: 芜湖文明网
编辑: 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