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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涧镇:巧用“四调”工作法化解矛盾在基层

2025-09-10 15:23:44

  今年以来,石涧镇积极探索并深入推行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司法调解为保障、行政调解为支撑、联合调解聚合力”的“四调”工作法,构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新格局。

  夯实人民调解“第一防线”,就地化解暖民心。该镇充分发挥20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整合村干部、网格员、法律明白人等力量,组建了一支222名覆盖全面、熟悉乡情、群众信赖的人民调解员队伍。他们活跃在田间地头、农家院落,对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常见矛盾,坚持“早发现、早介入、早调解”,运用情理法相结合的方式,耐心细致地疏导化解。截至目前,该镇通过人民调解成功化解了360余起矛盾纠纷,有效节约了司法成本,促进了乡风文明,筑牢了基层稳定的根基。

  强化司法调解“权威保障”,定分止争促和谐。该镇加强与基层法庭联动协作,积极引导适宜调解的案件进入司法调解程序,由法官或特邀调解员依据事实和法律,居中主持调解,明晰是非曲直,引导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协议。同时,注重“诉调对接”,畅通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渠道,避免了“调而无果”的情况,提高了纠纷化解的效率和权威性。今年以来,通过联动协作,完成司法调解的矛盾100余起,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

  发挥行政调解“专业支撑”,高效处置解民忧。该镇要求各站所(如派出所、司法所、自规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对涉及治安管理、土地承包、征地补偿、环境污染、劳动保障等领域的行政争议和与行政管理相关的民事纠纷,主动介入,依法进行调解。通过行政调解,有效解决了230余起矛盾纠纷,规范了行政行为,保护了群众合法权益,提升了政府公信力和治理效能。

  聚力联合调解“协同作战”,攻坚克难破顽疾。创新建立“联合调解”机制,专门调处一些涉及多方利益、历史遗留、专业性强或基层单一调解组织难以独立解决的“硬骨头”纠纷。由镇综治中心牵头,根据纠纷类型和性质,统筹协调多个部门力量,成立专项调解工作组,进行“会诊”和联合攻坚。成功化解了8起重大疑难复杂纠纷,避免了矛盾升级和上行,切实维护了辖区大局稳定。(石涧镇周孝勇)

责任编辑: 赵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