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城镇司法所:有始有终解纠纷 点滴服务暖人心
2021-06-04 09:41:40
6月2日上午,市行政服务大厅中,无城司法所张能所长忙碌的身影尤为凸显,事情要追溯到2001年。当年,陶某某为了方便孙女上学,将自己位于无为县委大院宿舍楼一套房与儿子和媳妇位于无城镇西苑山庄一套房子交换居住,双方签订居住协议。2012年孙女已考上大学,由于陶某某年纪已大考虑到生活等方方面面的原因,要求把房子再换回来。但由于在换房居住期间,一方将房子进行了装修,而另一方却没有装修,再加上其它种种原因发生矛盾纠纷。
为了化解该纠纷,无城司法所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面对面、电话等方式谈心,寻求解决办法。经过长达20天的努力,最终在5月21日上午签订了协议。但由于双方矛盾较深,为避免双方再次激化矛盾,在履行协议当天,市行政服务大厅中,无城司法所所长全程陪同,缓和双方气氛并帮助办理相关手续,最终协议如约履行。
“群众事无大小,一枝一叶总关情。”下一步工作中,无城司法所将继续提高业务能力,增强服务意识,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实到妥善化解每一起矛盾纠纷中,为建设和谐无为贡献力量。(丁浩)
责任编辑: 赵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