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涧镇人民法庭:三赴现场息邻患 为民司法促和谐
2021-11-16 09:35:18
11月6日上午,无为市人民法院石涧人民法庭庭长倪勇军利用周末时间深入纠纷现场,见证双方当事人履行已达成的调解协议,经过前后三次现场调处,圆满化解了一起相邻权纠纷案件。
11月6日上午,石涧人民法庭庭长倪勇军(右三)在现场监督和解协议履行
原被告系前后邻居,双方两家因各种矛盾导致关系紧张,甚至演变为肢体冲突,经过石涧派出所处理,受伤一方起诉到法院,在石涧法庭倪庭长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并当场给付赔偿款。后双方就房屋下水管道问题(实际上还包含滴水坡、树木遮挡等问题)起诉到法院。倪庭长深知两家矛盾颇深,但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系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一纸判决并不能彻底解决问题。因此,倪庭长决定从调解入手,积极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
第一次走访
倪庭长到现场就老屋滴水坡、下水等问题进行了查看,对相邻权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宣讲,并劝说双方当事人要理性对待,不要因逞口舌之快让邻里矛盾加深,让子女忧心。
第二次走访
开庭当日,双方当事人表示想现场调解,倪庭长觉得双方有调解想法,又有双方较为信任的人进行表态,便与双方当事人及其子女、律师一起来到现场,根据现场情况就滴水坡、下水管道、树木栽种等问题草拟了初步的调解方案,并当场让两家将各自栽种的影响邻居房屋安全、庄稼生长的树木砍掉,让双方当事人看到对方的诚意。
第三次走访
在双方约定的施工之日,为防止施工中双方当事人因细节问题再生矛盾,倪庭长放弃周末休息,前往现场监督履行,并就具体施工细节与双方当事人、施工人现场敲定,至此,这场邻里纠纷已履约到位、原告撤诉画上圆满句号。
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法院为人民。无为市法院将执法办案与贯彻群众路线紧密结合,深入群众开展审判工作,积极回应群众司法需求和期待,尽心竭力为民办实事解难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幸福感。(石涧镇人民法庭)
责任编辑: 赵倩